沈陽2019年4月22日 /美通社/ --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和醫療技術的提高,大眾的壽命開始遞增,隨之而來的就是慢性非傳染性疾病患病率的持續升高。在治療這些疾病的同時,人們對這些疾病的用藥需求也逐漸發生了改變,“大病去醫院,小病去藥店”成為當下新的健康觀念,零售藥店藥師的指導作用愈發重要,大家對藥師的專業理論基礎和藥學服務實踐有了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的要求。
為了加強基層藥師人才隊伍建設,培養數量充足、質量合格、結構優化、分布均衡的基層藥師,由中國醫藥教育協會組織開展,輝瑞制藥獨家支持的“中國執業藥師學術巡講會”項目于4月22日在沈陽正式啟動。該項目邀請了全國范圍內15個省份三甲醫院名醫專家及沈陽藥科大學知名高校講師共同為基層藥師授業解惑,切實提高基層藥師執業水準,造福廣大慢病患者,助力健康中國的實現。
國民殺手是問題 疾病預防是關鍵
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簡稱慢病(noninfectious chronic disease NCD),是一類起病隱匿、潛伏期長、病程長且緩慢、病情遷延不愈、缺乏確切的生物病因證據、無明確“治愈”指征的疾病總稱。常見的慢病主要有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惡性腫瘤、風濕骨病疼痛、精神病等。在我國慢病不僅高發,而且也是國人主要的致死性疾病種類。僅心血管病、腫瘤、糖尿病、呼吸系統疾病4種慢病確診的患者就有近3億人,這些疾病導致的死亡占總死亡人數的86.6%[1];而癌癥、心肺疾病、腦卒中、糖尿病等慢病還使我國每年有超過300萬人在70歲前過早死亡[2]。此外,慢病的醫療費用負擔占全國疾病負擔的比例高達70%[3],成為我國重大的公共衛生問題。
“慢病的發病原因多取決于個人的生活方式,同時還與遺傳、醫療條件、社會條件和氣候等因素有關。因此我們強調慢病的管理不僅僅是治療,更多的還應該是預防和健康管理,即在疾病未發生和疾病初期進行有效控制,從而遏制疾病發生和發展,降低治療成本,這就是慢病的一級預防和二級預防。”沈陽藥科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田麗娟談道,“由于醫療機構主要承擔慢病的治療,在倡導慢病患者進行前期預防、疾病管理方面難以發揮有效作用,而零售藥店在數量、覆蓋人數、便利性等方面都比醫療機構有更好的優勢,可以承擔慢病教育、管理和藥事服務的功能,在慢病防控宣傳教育中發揮積極的作用。同時,零售藥店藥師可以向慢病管理顧問的角色進行轉化,積極宣傳慢病預防和促進健康以及合理用藥的正確理念,讓百姓真正學會如何與慢病‘打交道’。”
提升技能是根本 培訓藥師較可行
此次“中國執業藥師學術巡講會”項目的培訓將持續至今年9月,在沈陽、大連、濟南、鄭州、武漢、南京、深圳、廣州、溫州、南昌、昆明、重慶、蘭州、烏魯木齊、太原15個核心城市開展30場培訓會,講者均為副主任醫師、副教授及以上級別,內容主要圍繞高血壓患者慢病服務管理、血脂異常患者慢病服務管理、慢性疼痛患者慢病服務管理、藥店監管與執業藥師法規新趨勢、特藥藥店與慢病服務規范藥店、慢病顧客數據診斷等。培訓結束后,將分別從15城市各選出成績最佳一人,共15人參加總結會。
中國醫藥教育協會副會長苑振亭對此說到:“作為國家AAA等級協會,中國醫藥教育協會旨在通過醫藥教育管理、業務培訓、學術交流、健康教育等方式幫助廣大醫藥行業人員提升技能,成為行業的骨干人才。藥店藥師是人民群眾選藥的較佳顧問,是慢病患者自我管理的第一聯絡員,他們專業水平的提升將給百姓健康帶來巨大的幫助。為此,我們愿意與相關企業一起,不斷開拓進取,共同發展醫藥教育事業,提高基層藥師的素質,為全民的健康貢獻自己的力量。”
合理用藥是真理 多方協助較有效
盡管隨著近期4+7帶量采購波及藥店價格、藥店分類分級管理逐步試行以及《執業藥師執業資格制度規定》最新出臺,使藥店、藥師的作用日益突顯,藥師的專業水平也愈發受到人們的關注。但是,患者普遍缺乏安全、合理的用藥常識,有些患者甚至會選擇醫生處方以外的藥物進行服用。
對此,輝瑞普強全國零售業務總經理任曉秀表示,作為以研發為基礎的生物制藥公司,輝瑞始終把“攜手共創健康中國”作為在華的使命,致力于“成為中國醫療衛生體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為此,輝瑞向中國患者提供了包括化學藥物、生物制劑、疫苗、健康藥物等諸多產品。原研產品在藥效、吸收利用度等方面均具有明顯優勢,對于慢病患者而言,其安全性、穩定性、有效性更能信服。在華多年,輝瑞也積極響應國家強基層、保基本的策略,愿意與基層藥店一起攜手合作,用多年積累的深厚的學術基礎,助力提升藥店藥師的專業服務水平,解決患者疑慮,提升患者的治療效果和滿意度。
| [1] 王君平. 我國近3億人確診慢性病 六成與不良生活方式有關[J]. 家庭醫藥.快樂養生, 2016(9):52-53. |
| [2] 衛文. 我國每年300萬人因慢病過早死亡[J]. 家庭醫學, 2015(2):32-32. |
| [3] 閆龑, 光華, 羅超. “三師共管”:慢病防控的廈門樣本[J]. 醫院領導決策參考, 2015(17):40-42. |